关于期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
关于期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
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安排,本学期综合高中高一、二年级期中考试于第十二周举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时间:11月中旬
2、考试科目:
综合高一、二年级(含501班)各科目(除音体美科目外)
3、有关要求:
(1)各科教师在11月6日前完成试卷命题工作,由各年级联系主任和教研组长负责审题工作,其中综合高中一年级由石君祥负责;综合高中二年级由石峰负责。
(2)各学科期中考试一律实行书面、闭卷检测。综合高中语文按120分钟、其他学科按100分钟命题。
(3)各班级应提前开展考风、考纪教育。
(4)期中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各班班主任将期中考试成绩交教导处存档。
(5)具体安排见期中考试监考表。
青阳县职教中心教导处
2014-10-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