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阳县职教中心防溺水专项安全教育活动方案
随着夏季来临,天气逐渐变热,为了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,做好本校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,确保我们学生的生命安全,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成立领导小组
组长: 陶春
副组长:张海燕 刘良宾 胡满仓
成员: 金诗平 石君祥 甘国兵 陈铁龙 吴兆虎 张玲玲 各班班主任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金诗平兼任办公室主任,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。
预防学生溺水事故报告联系电话:学生处电话:0566---5030955
值班室电话13385664996
具体职责:
校长负总责;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;办公室负责制定宣传制度;安全办负责对门卫的管理,严禁学生上课期间擅自外出;学生处负责具体活动开展和宣传教育,活动材料的收集、整理;教导处负责周末、节假日放假前的提醒;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,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反馈和记录。行政值班人员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。
二、活动安排
1.活动时间
2018年4月——6月
2.具体活动。
由于本次专项教育活动时间跨度大,工作要求高,为了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。在专项教育活动期间,着重点开展好以下“十个一”活动:
(1)利用国旗下讲话时间,开展一次全校性的“珍爱生命、预防溺水”教育动员大会。动员全体师生人人参与防溺水教育活动,人人为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献计献策。(4月16日)
(2)召开一次主题班会。让学生排查自己学校、家庭周边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、水域,发动学生分析造成溺水事故的原因,提出避免溺水事件发生的建议,传授当发现、发生溺水事件时应如何处置、如何自救互救等知识。(各班级开展,有活动,有记录)
(3)组织一次以预防溺水为主题的黑板报评比活动,向学生宣传防止溺水的基本常识。明确要求学生必须做到以下六个不准:(5月30日检查)
①不准在上课、放学途中、双休日、节假日等时段未经父(母)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下河(塘)游泳;
②不准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(塘)游泳;
③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下河(塘)游泳;
④不准到无安全保障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。
⑤不准不熟悉的水域游泳。
⑥不准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,要采取大声呼救及报警等措施。
(4)学校电子屏滚动播放“珍爱生命,预防溺水”。
(5)发一份《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》(5月)、印发《暑期致学生家长一封信》(6月)(各班级回收,学生处存档)。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,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,向家长告知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,请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。
(6)组织学生观看防溺水安全教育视频。(5月)
(7)印发《防溺水安全知识》到各班级,要求班主任带领学生学习并要求各班张贴。
(8)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讲座或制作宣传展板。(5月)
(9)开展一次签名承诺活动(5月)
(10)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(5月)
三、工作要求
1.严格落实安全教育责任。各班要切实进步做好防学生溺水事故教育重要性的认识,要以对生命高度敬畏的态度,认真研究和分析本班防学生溺水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。
2.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。各班要根据实际情况,及时调整安全教育工作重心,把“防溺水”专项教育活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。根据通知要求,认真策划本次活动,合理选取教育素材,采取一切可能措施,保质保量开展好各项安全教育活动,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。
3.认真排查,杜绝学生在校上课时间私自出校门等违纪行为的发生。各班主任要认真排查学生放学后、双休日、节假日的去处,了解每一位学生的课外生活,严防私自下水、在校时间私自出校门等违纪行为的发生。
4.班主任要引导学生互相监督,如发现有人私自玩水要及时制止,立即向班主任报告。
5.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。对工作不到位、措施不得力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。
收到本通知后,各班要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和家长,并认真抓好落实,力争我校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取得预期效果,尽最大努力杜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。
青阳县职教中心
学生处
2018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