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阳县职教中心关于开展首届“十佳美德学生” 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班级:
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,进一步加强中职生思想道德建设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。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在全校开展首届“十佳美德学生”评比活动。先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通过“美德学生”的评选表彰活动,树立学生身边的典型形象,引导学生学习美德、弘扬美德、践行美德,从自我做起,培养良好习惯,强化自身素质。用行动关爱社会,关爱学校,关爱他人,做一个有道德、有品位的中职生。
二、评选范围
青阳县职教中心在校学生,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,均可参加评选。
三、评选标准
美德学生的基本条件:热爱祖国,热爱家乡,诚实守信,自立自强,积极进取,富有活力,具有良好行为习惯;同时,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、事迹感人,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学生。
具体标准为:
1、在家庭是好孩子:孝敬父母、尊敬长辈、学会自理、常做家务、勤俭节约、生活朴素。
2、在学校是好学生:学习勤奋、乐观向上、善于思考、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关心集体、爱护公物。
3、在社会是好公民:遵章守纪、举止文明、保护环境、诚实正义、拾金不昧、乐于助人。
四、实施步骤
为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真正把事迹突出、品德高尚、群众公认的“美德学生”评选出来,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。
1、宣传发动(4月5日—4月7日)。下发活动通知,启动“美德学生评选”活动,在各班级进行宣传,公布推荐的程序和办法,营造广泛参与的氛围。
2、组织推荐(4月10日—4月17日)。各班级要认真遴选,推荐候选人,认真填写候选人推荐表,精心撰写事迹材料。事迹材料限500字以内,要求表述生动具体、条理清晰分明,事迹真实可靠。各班级务必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上报相关材料,材料上报时间为4月17日。
3、组织评选(4月18日—4月27日)。学生处邀请相关处室参与评比,对各班级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议,评选出10名“美德学生”候选人,报校长办公会研究,再进行公示。
4、表彰奖励(5月中旬)。对公示无异议美德学生,进行表彰并进行专题宣传。
五、活动要求
1、高度重视。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开展美德学生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,切实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学生德育教育的有效载体,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到美德学生评选活动中来。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。
2、广泛动员。各班级要把“美德学生评选”活动作为今年班级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,确保评选出的“美德学生”事迹突出、有代表性、可褒可信可学。
3、每班推荐1-2名候选人。
青阳县职教中心
学生处
2017年3月28日
附:
青阳县职教中心“美德学生”评选推荐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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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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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主任 |
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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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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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 迹 材 料 (500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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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 意见 |
班主任签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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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处意见 |
学生处盖章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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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 意见 |
学校盖章: |
年 月 日
附:推荐材料可另附(500字)